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合作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将继续从中方项目院校中选拔部分学生至外方合作院校学习。我校现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学、信息技术方向成员高校,并与俄罗斯合作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项目。该项目派出学生均可享受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或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能源学、IT技术相关专业
三、留学院校
莫斯科动力工程大学、乌拉尔联邦大学
四、资助内容
向赴俄罗斯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限内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向赴其他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留学人员提供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我校在读硕士一、二年级研究生;
3、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2(四分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5、留学专业为区域学的申请人,国内研究方向需与区域学相关。
6、外语条件。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申请人,需要与外方院校确认是否开设有关英文授课课程,派出前还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六、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19年3月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附件3)交至国际合作处304室,由学校审核筛选后统一上报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办公室。确定被推荐人员名单以后,按照要求准备提交材料。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75129
附件1 2019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pdf
附件2 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应提交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3.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4.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须提交电子版).xls
附件5.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