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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 年国家公派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来源:
浏览:
2021-07-08

有关学院(部门):

我校为国家公派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工作计划,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

称“创新项目”)已启动实施(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0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

1. 2022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继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网申入口为https://sa.csc.edu.cn。各学院(部门)项目申报人须先自行注册并进行相关绑定后,方可登录进行项目申报。

二、新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1.各学院2022年可新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所属专项上限,具体按照《2022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2)执行。

2. 2021年9月20日前,国际合作处组织开展单位内部选拔(拟申报项目学院或部门填写并提交附件至1464616717@qq.com),统筹研究确定2022年度申报项目,并按照《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4)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3. 2021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国际合作处组织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立项申报。

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立项结果。

三、执行中项目相关事宜

1.所有执行中项目均须于2021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项目,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

2.执行满三年项目(即执行期为2019-2021年的项目)如需继续执行,须于2021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通过项目申报入口“新增项目”重新提交项目申报(选择“执行满3年项目”),申报流程与新项目申报流程一致。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每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并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结果,确定可继续执行项目(执行期仍为三年)。

未尽事宜,请咨询2975037,13919112509(唐)。

附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

国际合作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