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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公派“西部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浏览:
2022-04-29

2022国家公派“西部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

2022年“西部项目”于5月1-15日进行网上报名(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93)。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和《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95)填报并提交。

有关项目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请资料中的邀请函所表述的留学起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年10月1日,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2.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详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94)。

3.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不受再次申报限制。

4.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5. 2022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6.有关本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和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也可分别点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97和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11查阅。

7.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派出单位共同承担。

8.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准备以下纸质资料1份,并515日前交国际合作处。

1.完成填报的《必发88手机在线官网教师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审批表》(在OA完成填报并打印);

2.《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中规定的纸质资料:其中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申请人签字”栏处须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相应栏内仅填写学院院长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的意见,表内其他部分无需填写,也不可盖章;推荐意见的Word格式发至1464616717@qq.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2975037、13919112509(唐)。

国际合作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