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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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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校内各学院(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形式

项目面向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教学科研单位,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项目采取先立项确定资助项目再进行人员选拔的方式,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3.硕士研究生: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5.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6.访问学者:3-12个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程序

(一)项目立项

1.以学科和专业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由已与俄乌白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各教学科研单位撰写、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书中/外文PDF扫描1464616717@qq.com

2.由国际合作处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获批项目名单及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3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二)项目选派

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选派学生和访问学者(查阅附件1和附件3)。

五、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11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协议等资料报至国际合作处。

六、项目咨询

国际合作处咨询电话2975037, 13919112509(唐);地址:校本部励德楼209

附件:1.2023 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国际合作处

2022105